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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杀勿论造句十则

发布时间:2023-01-24 18:06:12作者:了凡四训全文网
格杀勿论造句十则

语义说明:击杀凶恶的人不以杀人论罪。
使用类别:用在「杀之无罪」的表述上。
格杀勿论造句:01当局已下令,对暴动份子格杀勿论。


02统帅已下达阵前逃亡者、格杀勿论的命令。
03对不肯解除武装的战俘,我军将领已决定格杀勿论。
04演习视同战争,凡怠慢而严重貽误军情者,一律格杀勿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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