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放生活动和商业行為挂钩,经媒体披露之后,社会各界包括佛教界,引起一阵轩然大波。各方人士议论不断。有人矛头指向商人,有人却将责任归於佛教徒贪生求寿的动机上,有人甚至主张佛教徒不应再有放生活动,因為现代野生环境不比从前。到底佛教徒该不该放生呢?不放生又如何?如果要放生,将如何杜绝商业行為介入放生活动呢?
对於这个问题,中华佛学研究所所长圣严法师表示,佛教徒当然可以放生。今天放生活动弊端丛生,令人詬病,不是放生本身的问题,而是方法上的问题。放生在佛教观念上来讲,本来就是一种值得鼓励的事,但是一切讲求随缘,无须强求-今天如果有人遇到了野生动物本来就在野地生活得很好,不小心被捉到了,你买下来放牠回去,这是一种功德。如果是為了放生而捕生放生,那这是杀生而不是放生。
放生真的不适合现代佛教徒了吗?圣严法师表示,放生的本意是好的,目的也是要啟发增长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对眾生的救济心。由此看来,不论什麼时代、环境,放生活动有其一定的意义存在。而且对於佛教来讲,也有相当深远的缘起。圣严法师所著《学佛群疑》中有提到,所谓放生是基於眾生乎等的慈悲精神,以及轮迴生死的因果观念。古人云:「吃牠半斤,还牠八两。」如果能够既戒杀又放生,当然功德倍增,此等感应灵验的事例,史不绝书。圣严法师在《学佛群疑》中举了两个例子:一九七四年,越南沦陷於共產政权之后,向外流亡的难民一波按著一波,其遭遇有幸与不幸。有的未及逃出越南境内:又被抓了回去:有的在海上漂流,葬身鱼腹:有的虽然逃出越南,但无收容之所,甚至被遣送回去。
不过,根据逃亡成功的难民所述的经验,如果达不成逃出越南的目的,可以请国外亲戚或难民自己买马或鱼类放生,只要一次或两次就会见效,顺利成行。另外,在《杂宝藏经》卷四记载:有一沙弥的师父见他七日之内寿命将尽,要沙弥返回俗家,七天之后再来,但没有说明原因。沙弥在返家的路上,看到一处池塘缺口,池水灌入池边的蚁巢,眾蚁慌张夺路逃生。
但是蚂蚁逃生的速度那有池塘缺堤那麼快速。眼看无数蚂蚁即将淹死,沙弥就用自己的装裟包上土,把池塘缺口堵住,救活了所有的蚂蚁。过了七天,沙弥在俗家玩得无聊,又回到他师父跟前。师父一见,觉得惊奇,问他这几天之中究竟发生了什麼事?沙弥以為师父说他犯了戒做了坏事,非常恐惧,答说什麼也没做。师父是罗汉,即用天眼观察,得知地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,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蚂蚁。后来这位沙弥转夭為寿,得以长命终老。考察生态保障生命
圣严法师表示,自然环境的限制使得放生运动越来越困难,这是事实。不过,放生的精义在於当下放生的念头。如果希望被放生的生物能够延长寿命的话,我们必须尽到研究、考虑和照顾的责任。比如说,要放鸟类,就先得考虑放什麼鸟?在哪儿放?什麼时候放?才比较安全有效。放生鱼虌水族,也当首先研究考察牠们的生态、习性和来源,然后选择适当的时机,放到我们觉得最安全适合的地方。
圣严法师接著表示,如果為了佛祖诞辰或各种祭典而购买生物来放生,不但不是一种功德,反而是一种罪业。身為正信的佛教徒,应该注重放生本质所呈现的慈悲增长内涵才对,千万不要只是刻意维护形式上的活动,而落人商人的圈套,惹来罪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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