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由于一些佛教信众盲目放生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,对此,全国政协常委、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非常担忧。早在2012年7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,他就曾发出“放生,须谨慎而行,不可轻忽放任”的呼吁,在佛教信众中引起很大的反响,对遏制盲目放生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近日,学诚法师再次针对佛教放生的问题接受本报记者专访,他再一次大声疾呼:放生必须如法如律,不能刻意追求数量和表面效果。
大规模放生易诱发各种非法行为
记者:近年来,社会上各种有组织的大规模放生活动很多,而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和生态问题也引起人们的关注,请您谈谈这种大规模有组织的放生行为有哪些危害?它和传统的佛教意义上的放生有何不同?
学诚:这种大规模有组织的放生行为主要有两大危害。
一是容易诱发非法行为。古代中国社会佛教信仰氛围浓厚,而且多有王臣名士支持护生放生,赎物放生更多的是一种教化行为和手段。现代社会佛教信仰氛围相对淡薄,一些放生团体的组织者把放生看作单纯的商业行为,看作是赚钱的商机,掺杂有一定程度的个人功利企图。而很多参与放生的佛教信众并没有真正领会放生的信仰意义,只是一味盲目参加各种放生活动,在一定程度上促使“放生市场”的形成。再者,古代农业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,捕猎贩卖动物者多是为维持生计,没有形成组织性,不存在规模效益。而现代社会商品经济发达,贩卖动物行为往往组织化、规模化、产业化,牟利空间巨大,因而容易形成诱发各种非法行为的土壤。
二是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。古代社会自然环境保存较好,生态平衡比较稳固。而现代社会自然环境过度开发,生态平衡比较脆弱,大规模的放生很容易带来生态环境的破坏,甚至造成种群崩溃与大面积伤亡。再者,古代交通不发达,捕猎和放生都是就近进行,不会造成物种入侵问题。现代社会运输发达,贩卖的动物多经过长途运输甚至跨境运输,这种远离原产地的异地放生容易打破当地的生态平衡,引发不可预料的后果。
要努力纠正各种不当放生行为
记者: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,放生团的构成主要有两类,一是由民间机构组织的;二是由寺庙组织的。对于民间的放生团体您有何看法?有人认为应该取缔这些组织,您是否同意?
学诚:放生的根本意趣在于启发人们对于生命的爱护和尊重。对于生命的爱护和尊重,是任何时代都应积极肯定的正面价值。但对于以商业为目的的放生行为,我们不赞成这样做。
我们也了解到,现在社会上有些放生团不是由正规的寺庙组织的,而是由一些民间机构或个人组织的。他们有的打着寺庙的旗号,有的与寺庙个别僧人合作,定期开展大规模放生活动,并以此作为营利手段,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。希望政府对这些组织进行清理和整顿,严格控制放生活动的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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